关于评选、推荐2021年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本科生: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研究生:曾获校级荣誉两个以上,且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本科生: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研究生:曾获校级荣誉两个以上,且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优秀毕业生”的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本科生集体: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班级”或“标兵班级”或“红旗团支部”;
研究生集体: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红旗团支部”一次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与推荐指标
江苏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给我校下达的名额是: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47名,“优秀毕业生”16名,“先进班集体”20个。航空学院推荐指标根据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集体数量比例划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2个、研究生(硕博)2个,先进班集体—本科生1个、研究生(硕博)1个,优秀毕业生——2017级2个;其中本科生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本科生“先进班集体”为等额推荐,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所有“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推荐上报后校级评审差额产生。
四、工作安排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评审推荐、学校审核评选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省级先进班集体由所在学院推选,学校审核评选确定最终推荐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1.评选流程
等额推荐序列:本科生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本科生“先进班集体”由学院根据推荐指标情况进行公开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或集体,上报学校审核公示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或集体。各年级请于3.26日下午17:00前完成班级提名、年级评审,并公示至3.28,年级评审推选名额分配见下图;学院公开答辩评审3.29在A18-511会议室进行(具体时间待通知),评审结果将公示至3.31。
推荐名额 | 2017级 | 2018级 | 2019级 | 研究生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2 | 4 | 1 | 4 |
先进班集体 | 1 | 2 | / | 2 |
优秀毕业生 | 4 | / | / | / |
差额评审序列: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所有“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根据推荐指标情况进行院内公开推选并推荐上报,学工部、研工部共同组织校级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或集体。
2.材料报送
各年级于3月31日(周三)17:00前将本科生材料发送至邮箱jak866@nuaa.edu.cn;研究生材料发送至邮箱70207246wk@nuaa.edu.cn。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材料:
(1)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
(2)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文件以(学院-姓名-省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命名;
(3)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文件以(学院-班级-省先进班级)命名;
(4)获奖学生或班级事迹材料(参考附件6),文件以(学院-姓名/班级-事迹)命名。
(5)获奖学生及班级汇总表(附件5)
航空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