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关于选聘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时间:2021-05-06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578

各系、所、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航空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8-10名。

二、选聘要求

(一)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531日),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四)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相关待遇可参见院字[2018]5号文及《航空学院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重点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人员选拔

1.符合任职条件并有意应聘的青年教师,填写《航空学院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表》(详见附件2),在20215161700 前将纸质申请表交到A18-515学生工作办公室宗思雨老师处。

2.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情况以及从事学生工作经历等进行择优选聘。

四、其他事项

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的任职时间原则上为三年,每年底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认定当年度工作量。

 附件1 航空学院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指南.pdf

 附件2 航空学院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表.docx

航空学院

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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