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0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518

各位老师:

为秉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结、俭朴、唯实、创新”之校风,激励在校师生创新思维,培养创新意识,弘扬创新文化,提高创新能力,我校校友蔡奎先生2013年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专项奖励基金,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教师。

二、奖项设置及推荐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设“问天”创新奖、“群星”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三类奖项。

(一)“问天”创新奖奖金总额为20万元,授予取得突出创新成就的在校教师。奖项设置为1-2项,也可设提名奖,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9月30日之前发至院科研办史欣老师)

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产生显著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显著彰显创新文化、提升学校声誉,创造了重要社会效益。

(二)“群星”创新奖奖金总额为45万元,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领域的创新成果。奖项设置如下:

创新大奖1-2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9月30日之前发至辅导员宗思雨老师zongsiyu@nuaa.edu.cn)

创新奖10项,每项奖金为30000元。

提名奖10项,每项奖金为5000元。

为鼓励原创,奖励创新,“群星”创新奖将对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的原创、确实具有潜力的创新将给予特别关注,以鼓励其获得更大的创新成果。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推荐材料将分别评审,其中本科生获奖项目数不低于本年度“群星”创新奖获奖项目总数的50%。()

(三)“青年学者”创新奖奖金总额为5万元,授予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成绩突出的青年学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奖项设置为1-5项,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学院限上报1项,9月30日之前发至院科研办史欣老师)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创新奖的候选人通过以下方式推荐:

1.校内单位推荐;

2.所在学科或领域内两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3.青年学者创新奖由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

(二)推荐方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表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已获得过创新奖奖励的创新成果不在2021年度创新奖评选范围。

(四)“问天”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不得兼报。

(五)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创新奖评选工作分为推荐、提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一)2021年10月8日前,提交推荐材料。

(二)2021年10月中旬,提名组对推荐材料进行提名,并将提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2021年10月下旬,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

(四)2021年11月上旬,公布获奖结果。

(五)2021年12月,颁奖。

五、其他

请各单位及专家积极组织推荐工作,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校内单位推荐、专家联名推荐、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df@nuaa.edu.cn。

(二)所有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请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904办公室)。

联系人:贺老师、于老师

电话:025-84890006、84895855

 

附件: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推荐表.docx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汇总表.xlsx


党政办/发展联络部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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