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 关于参加上级质量管理专项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1-09-28来源:航空学院点击:458

(编号:HKXY-ZGTZ-20210928-01

按学校质管办通知要求,拟申请国防科研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项目组,及参加国防科研资质范围扩项的项目组的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优先推荐项目负责人参加,确实时间冲突不能参加的,请项目质量负责人或能稳定在岗的项目管理人员参加。

最近一次的培训为20211012-15830-12001330-1730,地点为南京翰苑宾馆,报名截止时间930,自行扫码报名,费用(4000元)自理,其他要求见附件1,考试通过后将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交学院科研办A18-513杜骞。

确实时间冲突不能参加这次培训的项目组,可以参加在其他城市举办的其他期的培训(如下表),其他要求见附件2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1019-22

长沙

1116-19

太原

1026-29

西安

122-5

郑州

112-5

杭州

127-10

贵阳

119-12

重庆

1212-15

北京

 

重申:

1.具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项目必须满足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借用国防科研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用于项目申报或将南航纳入甲方合格供方的;

2)合同/技术协议/任务书/附件等文本中含有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条款的;

3)合同验收提交材料中有满足GJB9001标准的合格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说明的;

4)与部队机关直接签订科研、生产合同,或与军队、军工单位签订合同并接受军代室监管;

5)接受合同甲方按照GJB9001标准开展二方审核的。

2.含有质量管理要求的项目甲方/纵向项目类别一般有(不完全统计):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大部分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的大部分单位、成都设计研究所、成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直升机设计研究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哈尔滨空气动力研究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解放军某部队、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上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演示验证项目、军队后勤开放研究科研项目、海军预研项目、军品配套、某科技工程项目等;

3.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项目,对项目工程化水平有一定要求,请各位老师务必建立风险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质量体系要求实为一条技术指标,需要投入相应资源才能满足要求。尤其是有实物产品、软件/程序、有试验、采购、外包环节的项目要重点关注控制要求,务必检查合同质量条款、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付款条款、售后服务承诺、经费管理办法等。

4.根据Q/NUAACX1.1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要求“体系内人员首次上岗前应学习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并通过质管办组织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测试。体系内人员每年应参加各级各类质量培训不少于10学时”。

学院科研办/质保办 张金凤 2021.09.28

 

附件1: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 认培字【202195号 关于10月在南京开展培训的通知

附件2: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 认培字〔202156号 关于新时代认证中心开展培训的通知

附件1: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 认培字【2021】95号 关于10月在南京开展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 认培字〔2021〕56号 关于新时代认证中心开展培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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