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人字〔2021〕9号)规定执行。
二、认定程序
初级职称由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同等会议)审议后,报人事处认定。
评审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评审前材料公示、基层单位审议、结果公示、人事处认定、结果公布等。
评审工作事项说明:评审工作组织按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办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审批表》(附件1)。
申报人于11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党政办(A18-504),同时将《2021年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发至chujinrong@nuaa.edu.cn。
联系人:储瑾蓉 025-84893240
曹锁娟 025-84892739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审批表
2.202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航空学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