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止日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本次申请通过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到期系统将关闭,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2.保密安全规定。申请人请遵守保密规定,填报信息及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强化科研风险防控机制。
3.限项规定。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者合计不得超过3项。科研基地创新基金项目、智库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前沿科技合作研究基金项目不在此限项范围内。
4.诚信要求。申请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范,三年内无科研不端行为记录。近三年承担各类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存在不良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成果标注。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总结等,均须在前三位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No.***”(英文: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NO.***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亦可在序言等相关部分的内容里对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予以说明。
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培育和支持作用,促进学校科研工作水平的提升。
学院联系人:史欣 8489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