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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冯如班”培养工作管理办法(2020级)

时间:2022-05-19来源:航空学院点击:70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航空院“冯如班”养工作管理办法

2020

为适应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发展对专业高级人才的迫切需求,发挥我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国家航空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优势,为国家航空航天领域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型拔尖后备人才,弘扬“中国航空之父”冯如“大胆探索,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航空学院设立“冯如班”。为了加强培养与管理工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和《航空学院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建设与管理目标

(一)培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深厚的数理基础和扎实的航空航天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很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研究和解决现代航空航天大型工程问题,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航空航天领域的高水平创新型拔尖后备人才。

(二)适应国家航空航天和国防工业大发展,尤其是国家大飞机事业发展对高水平创新型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建设成为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教育教学改革的示范区和本科创新拔尖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二条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突出的学生组建“冯如班”。

(二)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按照飞行器设计专业(非直升机方向)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三)贯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和重创新的培养原则。

(四)广开思路,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特色,集成和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保障。

(五)培养“求是”科学精神,加强自我管理、全面发展、自我约束,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


第三条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和择优录取。

(二)选拔方式:根据学生自愿报名结果,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三)选拔对象:长空学院分流至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6的学生。

(四)选拔人数:约23名。


第四条培养机制

(一)学院将为“冯如班”倾斜推免政策,按比例划拨一定额外的保研名额

(二)“冯如班”实行导师制。配备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飞机总体方向)的老师作为导师,辅导其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和课外创新活动,引导其适时接触和参与科学研究等。

(三)优先选拔、推荐优秀学生赴国际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深造。

(四)教学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校内优质资源对“冯如班”学生开放。学生在申请各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可得到优先考虑和重点资助。

(五)休学者可保留“冯如班”学生资格。


第五条本办法自2020级开始实施,由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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