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两机基础科学中心第二批重大项目、 第一批重点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5-31来源:航空学院点击:934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申请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基础科学中心第二批重大项目、第一批重点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榜单”和指南名称

第二批重大项目“榜单”15个(目录见附件1)、第一批重点项目指南65个(目录见附件2)、国际合作项目12个(目录见附件3),具体内容请登录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系统http://202.106.179.183:8001/clogin,完成注册后查看。

二、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1.依据牵引性指标,聚焦航空发动机“两宽一高”及燃气轮机“高效低排放”的基础科学问题。

2.研究指标必须明确、具有可考核性。

三、资助计划

1.重大项目

资助强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榜单”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个。

项目立项后12个月内比选出优胜方案,未胜出方案由责任专家组审议后可择优继续支持(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包含前期拨付经费;资助期限为2年,从作为重大项目立项时间开始计算)或者停止资助。

2.重点项目

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3.国际合作项目

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由中外双方联合申请。中方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外方负责人依托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或参研单位。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应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相关项目的基本条件;

2)重大项目负责人需全职受聘于项目申请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45周岁以下(国际合作项目中外双方负责人年龄不限),需全职受聘于项目申请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国际合作项目外方负责人需为全职受聘于境内/境外机构持外国国籍者或全职受聘于境外机构的外国永久居留证持有者,具有讲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将在项目周期内退休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6)正在承担“两机”专项基础研究项目或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数量限为1项;

8)参研人员参与申请和在研“两机”专项基础研究项目和中心项目合计限为3项(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另申请项目1项);

9)参研人员参与申请的同一“榜单”/指南项目数量限为1项;

10)责任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项目。

2.申请人注意事项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62416

2)申请人需登录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系统http://202.106.179.183:8001/clogin完成注册、查看指南,并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撰写完成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学校审核并提交后,下载打印最终版本申请书(申请书首页盖章),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申请材料盖章页需提交原件)。

4)申请人应于202262716时前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附件(一式一份)。

5)信息系统填报系统咨询电话:010-68207785

3.保密要求: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密级为公开,申请书请不要涉及秘密或敏感信息。

 

校内联系人:严敏豪     联系电话:025-84896664/18052028607 


关于申报两机基础科学中心第二批重大项目、第一批重点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1-第二批重大项目“榜单”目录.docx

附件2-第一批重点项目指南目录.docx

附件3-国际合作项目指南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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