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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4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人字〔20219)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体在岗校聘教职工,不包括单位自聘人员

二、认定程序

初级职称由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同等会议)审议后,报人事处认定。

审议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基层单位审议、结果公示、人事处认定、结果公布等。

评审工作事项说明:评审工作组织按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办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审批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2022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以考代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

2. 各单位于923日前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学院党政办丁毅老师(A18-504)

 

联系人:丁毅 025-84896316韩楚 025-84893240

邮箱:dingyi@nuaa.edu.cn

 表格(初级).rar

航空学院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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