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与分流管理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中期评定实施办法》、研工部《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评定的通知》,现将航空学院2021级全日制春博中期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航空学院2021级全日制春季博士研究生
二、评定内容
1.遵纪守法,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道德品质修养方面的表现;
2.培养计划中课程的学习和完成情况,科研进展情况;
3.科学精神培育,参与科创活动、学术交流情况;
4.承担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
5.参加各类主题教育情况和参与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集体活动情况;
6.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7.身心素质健康状况。
三、评定方法步骤
1.各班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组成中期评定“班组测评小组”。
2.研究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中期评定表》双面打印(见附件1),撰写书面思想小结,并填写中期评定表中的相关内容,对评定内容进行自我测评,每一项测评内容按照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3.班组测评小组根据本人小结,在广泛听取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班组测评。每一项测评内容按照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4.导师对研究生给出综合评价和测评意见。
5.在各班组和导师评定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每位研究生作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的中期评定结论。评定结束后将结果填入学生中期考核表,存入研究生业务档案。
四、工作要求
1.评定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月20日。
2.评定表填写及签字需在10月21日前完成,各班级于10月21日17:00前,已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研究生中期评定表》(双面打印)汇总上交至A18-523代老师处。
五、注意事项
1.中期评定要以肯定成绩与进步为主,鼓励先进。同时,也要找出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党团或行政纪律处分的要有所记载。
2.中期评定作为评优评奖、中期考核、学业奖学金评定和今后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中期评定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习。考核等第为不合格者,允许在中期考核后一个学期内重新考核一次。若仍考核不合格,则按学籍管理办法实行中期淘汰。
航空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