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3年专利年费的通知

时间:2022-11-10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46
各位老师,
  专利授权后,每年需缴纳相应的年费。如未按期缴纳或缴纳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超过6个月则专利权丧失。为保障专利权有效,学校将于2022年10月28日-12月10日开展2023年度民用专利年费缴纳工作。
  请发明人务必仔细阅读word文档缴费指南,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批次缴费手续,具体费用查询、缴费方式和状态说明可见附件word文档缴费指南,谢谢!
  专利缴费校内联系人:韩超  联系电话:52118296
  办公地点:明故宫校区行政楼600室

  2023年度专利年费缴费通知及缴费指南.doc

  附件1 缴费清单-专利年费维持案件2023.xlsx

  附件2 缴费清单-专利年费滞纳金案件20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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