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1-14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02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内容简要介绍: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1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申报学院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实验室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每个实验室限申报1项,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

2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支持面向但不限于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3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二、具体申报方式

1)校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10

2)各申报老师认真阅读附件1,并将附件1的推荐项目汇总表于110发送至邮箱lcl520@nuaa.edu.cn, 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超时无法完成申报。 

校内联系人:李臣亮  韩薇  025-84892758

   附件1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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