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截止目前,学院团委共收到27份社会实践立项申请,后续社会实践具体安排如下:
一、智慧团委系统立项申报
团队立项负责人需于1月6日12:00前登录学校智慧团委系统(网址为nuaayouth.nuaa.edu.cn)完成社会实践团队申报,并联系指导教师完成审核,学院将于1月6日下午统一审核团队项目,系统审核完毕视为立项成功(个人立项无需系统申报)。项目立项后,团队可在线招募实践队员。有意愿参加的同学可在智慧团委系统-社会实践-申报实践团队-团队招募中心中申请参加。
二、购买保险安排
学院为所有参加线下社会实践的团队、个人购买意外保险,含团队实践队员各自在家乡线下开展社会实践的情况。请所有团队立项负责人、个人立项本人1月6日12:00前填写在线表格《社会实践保险信息统计表》,其中sheet1“是否线下实践”选择实践开展方式,线下开展的团队、个人还需填写sheet2“保险信息”,便于购买保险使用。
【腾讯文档】社会实践保险信息统计表
https://docs.qq.com/sheet/DT2dvdHlVWUdqZ3lH?tab=BB08J3
三、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均需在社会实践开展之前,在线完成学校社会实践安全教育课程(登录智慧团委系统-在线学习),并自主学习《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指南》(附件1),签署《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2)。安全承诺书分为团队、个人两类,团队承诺书需团队全体成员签署,可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各自签名后拍照截图插入文档)。
请所有立项团队、个人于1月6日12:00前将安全承诺书含签名的PDF版,发送至nuaahkxytw@126.com备案。
四、实践开展注意事项
各实践团队、个人要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审批报备制,所有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均应经过校院立项后方可开展,在实践开展前要向指导教师、学院团委报备实际参加人员、实践地点和起止时间,并及时向指导教师、学院团委报送实践安全情况。在开展中如遇安全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指导教师、学院团委。
请所有立项团队、个人加入QQ群:480255638,便于联系及接收相关通知。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指南.docx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大学生寒期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3: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立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