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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错峰上下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01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06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3828日起,更新3-4节错峰上下课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南京两校区取消错峰上下课

将军路校区、明故宫校区所有教学楼的上午3-4 节课不再实施错峰上下课方案,上课时间恢复为:第三节10:15-11:05 第四节 11:10-12:00

二、天目湖校区继续实行错峰上下课

天目湖校区教学楼上午第34节课的上下课错峰时间仍按照原有方案执行,具体教学楼错峰上下课的时间安排见下表: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取消错峰上下课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总协调。

2.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负责组织落实取消上下课新方案。

3.信息化处: 负责按上下课新方案更新教学楼上下课铃声。

4.后勤集团、江苏航宇后勤服务公司:负责按上下课新方案适当调整班车时间。

 

教务处 党政办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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