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以下简称文件,附件1)规定,现启动2023年特殊类型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2022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或不适合在现专业继续学习并经学院审定认可的学生;
4.教改班学生申请特殊类型转专业,须提前退出教改班;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申请特殊类型类转专业,学校将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转专业范围受限:
(1)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2)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8.特殊类型转专业只能在理工类和非理工类专业之间进行,不得转入同一类专业。可接收特殊类型的非理工类专业包括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全部本科专业,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外国语学院全部本科专业;
9.转专业被批准后,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不得放弃,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三、时间安排
1.9月8日前,各相关学院提交:①2022级、2023级各专业接收特殊类型类转专业计划人数;②2021级、2022级各专业受到学业严重警示(第一次)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信息(学号、姓名、所欠学分数);
2.9月11日前,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组,需按文件精神及计划人数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转出工作方案和转入工作方案),并在教务系统里填写完成。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务必公开、公平、公正,转出工作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审核办法,依据该审核办法能够对申请转出学生按年级专业进行排序,审核通过的学生须进行公示;学院须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须对每一位申请转入学生给出综合意见。
3.9月13日8:00—9月15日17:30,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书(格式不限)、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
4.9月19日前,转出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数不得超过报送教务处受到学业严重警示且未达到退学要求的学生人数的30%。通过审核的学生下载附表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完成填写,转入学院意见栏在面试时由转入学院负责填写。
5.9月20日—9月22日,学生在学生处进行职业兴趣评估(评测系统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6.9月23日—9月28日,学院对申请转至本院的学生组织考核面试,学生参加面试时,须向学院提交附表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其他要求材料。面试结束后,学院在附表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综合意见,面试专家在综合意见后签字。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学院须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于10月8日前,将附表2提交至教务处(明故宫综合楼400)。
7.10月13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工作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9-88970730;邮箱:xjk@nuaa.edu.cn
教务处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