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应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年级/研究生类别包括:
1、2022级全体硕士生
2、2022级春季入学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2021级春季入学的直博生、定向博士研究生
4、目前尚未完成中期考核的此前年级的各类型研究生
二、本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应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导师和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宣讲布置,其中2021级秋季及之后入学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参考《研究生学业考核与分流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49号)进行考核。
2、各学院应于2023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上述年级/类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并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流程。请注意:学生提交申请时,须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填写完整,完成签章后扫描上传。
3、研究生院已于研究生管理信系统中设定中期考核的提交截止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该功能,请各学院严格强调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三、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附件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附件3.研究生学业考核与分流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