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现就2024年教职工延退、返聘、外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延退工作
1.教职工延退工作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退休工作规定.pdf》(校人字〔2020〕25号)实施。
2.此次延退工作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或延退期满人员。
3.申请延退人员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附件1)。
4.对拟延退人员,各聘用单位需明确延退期间的工作任务,延退期满进行考核。
二、教职工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工作
1.教职工返聘、外聘工作依据学校《外聘(返聘)人员管理办法.pdf》(校人字〔2022〕3号)实施。
2.此次教职工返聘、外聘兼职人员申报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期满且拟继续聘用或拟于2024年新聘的人员。
3.首次申请返聘、外聘兼职人员(非教师岗)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人员审批表》(附件2)。首次申请返聘、外聘兼职教师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附件3)。
4.申请续聘人员(包括教师岗和非教师岗)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返聘、外聘人员考核续聘审批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申请延退、返聘、外聘的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研究同意,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审核后,报校教职工聘用(任)领导小组审定。对于审定通过、同意聘任的返聘、外聘人员由学校与本人签署聘任协议。
2.各单位汇总延退、返聘、外聘人员情况,填写《申请延退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申请返聘、外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3.请相关老师于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7:00前将附件1-4表格的纸质版交到航空学院A18-504办公室丁毅老师,附件5-6的电子档发送到邮箱dingyi@nuaa.edu.cn。
联系人:
学校人事处 臧丽、李洁84896762 84897050
航空学院党政办 丁毅、韩楚84896316 8489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