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公告  本科

关于做好首批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校内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7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23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迎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持续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标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课程建设质量自评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首批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校内自评估工作(简称“课程自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课程自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督查课程自评估工作。

组  长:施大宁

副组长:孔垂谦、朱建军

成  员:教务处、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信息化处、教发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

成立课程自评估工作小组,下设课程自评估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校内课程自评估具体工作。

二、评估课程

经各学院推荐、学校审定,首批共遴选80门理论和实验课程开展课程自评估(详见附件1)。

三、时间和工作安排

课程自评估工作包括课程自评、专家评估、意见反馈和整改提升四个主要环节。

1.课程自评。以课程为单位,按照《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标准》的指标要求,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设计、课程思政、课程考核、课程团队、资源建设等方面对课程进行全面评估,撰写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2.专家评估。由校内外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审阅自评报告、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检查课程建设资源平台,调阅课程教学档案,开展听课看课和师生访谈等,全方位、多角度审视课程建设质量,把握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意见反馈。专家通过现场反馈和书面反馈等多种方式将评估结果和整改要求及时反馈给学院和相关课程团队。

4.整改提升。以课程团队为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形成整改书面报告,促进课程建设质量持续提升。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026日前

发布课程自评估通知,启动课程自评估工作,各学院确定工作联系人。

自评估工作办公室、相关学院

1121日前

各课程组针对自评估指标点,完成自评报告。

相关学院

1130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线上评审,形成初步的评估意见。

自评估工作办公室

128日前

组织专家入校评审,听取课程组汇报,开展师生座谈;专家制订问题清单和重点整改项目建议;反馈自评估结论。

自评估工作办公室、相关学院

1230日前

课程组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

相关学院、自评估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应高度重视课程自评估工作,积极配合评估工作,组织课程组认真自查课程建设情况,客观真实地撰写自评报告。

2.对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清单和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3.各课程组应以此次课程自评估为契机,查找问题,坚决整改,持续改进,深化课程内涵建设与改革,促进课程建设质量的整体提升,形成优良的教学质量文化。

4.强化自评估结果应用,课程自评估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差”进行评定,被评定为“优秀”的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荣誉课程,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校级教学优秀奖。


工作联系人:鞠蓓蓓  孙彩云 联系电话:84895711


附件1:首批本科校内自评估课程名单.xlsx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课程自评报告.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1026

附件1:首批本科校内自评估课程名单.xlsx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课程自评报告.docx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