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坚持“级岗分离”的指导思想,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一)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聘用类别为江苏省事业编制、溧阳市事业编制、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的人员(不包括全职博士后);
2. 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或辅导员岗位人员;
3.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业务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双肩挑”人员(即专任教师评聘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后,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工作,担任校级领导、内设综合管理机构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副职及以上领导,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可在业务所在单位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占用业务单位相应职务等级的指标数。
二、 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为13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
三、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存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照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着重考察学术资历,如任职年限、历史贡献和学术成就等。
(三)申请人一般需要在当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任职 3 年及以上方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四)申请人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申请条件》(附件1)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四、 晋升指标
(一)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比例及我校实际情况,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进行“空额补缺”,统一规划,合理确定各级晋升指标,指标方案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以2023年11月1日在岗在册人员为各二级单位晋升指标测算的人员基数。
五、 组织与构成
(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专家组,负责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二级人员的评定。专家组人数不少于11名,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人事处提出专家组成员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综合小组(以下简称“综合组”),负责图书馆、校医院、档案馆等单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评定,负责高教所、学报编辑部等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评定,负责全校拟退休人员的评定。综合组由校领导、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11名,设组长1名。人事处提出综合组成员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学生处成立学生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专家组,负责辅导员、心理咨询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军事理论教师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评定。学生工作专家组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具有高级职称的熟悉学生工作的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名,设组长1名。学生处提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四)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落实学校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接受和处理教职工申诉、投诉,协助监察处查处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和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纪委委员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教代会执委会代表组成。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可以委派人员监督检查学校、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评审全部或部分过程,委派人员无投票权。
(五)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方案及三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级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专家组,其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评审的专家组由单位主要领导和校内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11名,设组长1名,非本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专家组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应熟悉该二级单位相关情况。
(六)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监督组,由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部门工会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监督组负责监督二级单位落实学校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受理本单位教职工的申诉、投诉举报事项。
六、 评审程序
(一)按照个人申报、材料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结果公布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晋升条件,结合本人以往业绩,提交申请。
2.材料公示。评审前材料公示三个工作日。
3.专家评审。申报人所获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评委人数二分之一且在指标范围内则为通过评审。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环节不得进行预投票,最多进行三轮投票。
获得合格票数的人数超过指标时,以得票多者为通过。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推荐人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员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通过。
获得合格票数的人数少于指标时,剩余的指标进行下一轮投票。新一轮投票时,根据上一轮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剩余指标的2倍确定候选人名单,如遇候选人数低于剩余指标数的2倍,则全部候选人参与下一轮投票;如遇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名单,则票数相等人员均纳入候选人名单,参与新一轮投票。
投票结果应包括每位申报人的所有轮次。
4.结果公示。学校统一公示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人员名单,受理举报和申诉。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5.结果公布。人事处行文公布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人员名
单和晋升时间。
(二)实行专家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如直系亲属、硕博导师、团队负责人等),应当申请回避。二级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评审专家回避原则。
七、 薪资说明
(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国家工资标准发放。
(二)已执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的人员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学校根据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调整相应的国家工资标准,但协议工资或年薪总额保持不变。
八、 相关说明
(一)职称层级任职年限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任职年限按照实足数计算,计算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新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认定。
原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如符合我校文件规定的相应等级的任职年限要求,则我校予以认定,任职时间从原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时间算起;如低于我校规定年限要求,则按我校规定年限套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任职时间从原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时间算起;
如原单位未认定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则新进人员按认定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最低级认定,时间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算起。
(三)全校专业技术职级等级晋升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学校每年开展次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
(四)教职工可登陆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ehr.nuaa.edu.cn)查询本人现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及聘用方式。
九、 工作安排
1.11月15日前,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2.11月16日前,各单位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二级人员、参加“综合组”、“学工组”评定人员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11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二级、“综合组”和“学工组”的评定工作,并向各单位下达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三级及以下各级指标数。
4.12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评定工作,将评定结果报人事处。
十、材料报送
1.11月15日前,所有申报人员填写相关材料,提交系所行政秘书。
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各系所行政秘书,同时发送电子版。辅导员材料由院学工办汇总后上报。
2.11月16日前,系所上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二级人员材料、院学工办上报辅导员材料
各系所行政秘书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二级人员、参加“学工组”评定人员的《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交学院党政办肖莉萍,同时发送电子版。
3.11月20日前,系所上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三级及以下人员材料
各系所行政秘书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三级及以下人员的《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交学院党政办肖莉萍,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4892152 邮箱:xiaolp@nuaa.edu.cn
办公室:A18-504办公室
航空学院党政办
202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