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12-08来源:航空学院点击:213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结合学校校历安排和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以及寒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学生放假从1月13日至2月25日,2月26日上课;教职工放假从1月14日至2月24日,2月25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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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第6周星期五)的课程。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分别上5月2日(第10周星期四)、5月3日(第10周星期五)的课程。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暑假:学生放假从7月6日至9月1日,9月2日上课;教职工放假从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9月16日(第3周星期一)的课程。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分别上10月4日(第5周星期五)、10月7日(第6周星期一)的课程。

学校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原则上按以上安排执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如需作出调整,学校将另行研究和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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