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公告  本科

关于做好2023年系所教学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4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51

各系所:

根据院党字〔20201号“关于印发《航空学院关于加强系()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系所教学主任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对系所教学主任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切实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考核对象

各系所教学主任。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其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工作业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情况。

四.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优秀的参考标准:

1.教学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热心服务、勇于创新,能在教学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教师发展、教学评估、教务管理、机制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3.熟悉教学管理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结合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并实施了具体改革措施,实践效果良好。

五、组织与实施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学主任,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建议调整其工作岗位。

请各系所教学主任填写附件年度考核表,于202412日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学办,纸质一份交至A18-503

 

航空学院教学办

20231224

附件:航空学院教学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表

2023.12.24 关于做好2023年系所教学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