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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期初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5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86

各相关单位:

为迎接审核评估,落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规范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期初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开学前一周至开学第三周,即20242252024315日。

二、检查范围

开学前一周主要对课程安排、课程资源、教师备课、安全保障等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常规质量检查。开学第一周,着重对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教学效果等学风教风进行常规质量检查;开学第二至三周,检查上学期的教学档案材料归档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期初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相关部门采取现场巡查、随堂听课、飞天云课堂查课、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抽查。

2.各位授课教师应对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标准》([校师发字〔20235])的要求,持续完善课程教学材料,做好授课准备工作。

3.我校将于本学期迎接教育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请在第三周前把上学期期末的教学档案全部归档到位(部分补考课程需在补考完成后一周内完成归档),并安排专人重点检查试卷分析表、评分标准、AB卷,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毕设过程指导等材料开展检查。

4.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小组积极行动,专人负责,确保期初检查质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5.各教学单位应围绕审核评估准备工作,妥善留存期初检查方案和检查结果等相关材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发中心。

6.期初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结果将纳入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考核体系。教发中心、教务处将加强对学院、专业和教师教学规范管理经验的示范推广,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的违规行为,按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校师发字〔20238号)严肃处理。

7.各教学单位请于320日前将期初检查工作总结表,电子版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发送到教发中心评估办邮箱:pgb@nuaa.edu.cn

工作联系人:刘满让  鞠蓓蓓

联系电话:025-84895711  84893515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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