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我院2024届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材料检查工作
检查主要以党支部自查方式进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的党员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逐人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发展程序是否完备。如果存在材料缺失、程序不全等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不把问题带出学校。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同时,原则上须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一)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或学习学校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人事关系转移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也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保留时间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保留组织关系的期间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去向现状等情况,要求其定期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工作,符合转正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超过6个月未与党支部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学院党委依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出国(境)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人事关系转移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也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出国(境)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前必须向学院党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2),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回国后,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超过6个月未与党支部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学院党委依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1.线上系统转接。江苏省内及省外可以搜索到去向基层党委的(高校需为二级党委),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线上转接组织关系。
2.纸质介绍信转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暂未通联的地区,通过纸质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对方单位接收后将回执寄回学院(或将回执拍照发送到luan_zhang@nuaa.edu.cn)。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可持原转出凭证申请重新开具介绍信;介绍信丢失的,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向原学院党委申请补开。重开和补开介绍信的提前做好信息登记(模板见附件3、附件4)。超过介绍信有效期6个月,经提醒仍未到接收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的,不再补转,由学院党委依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组工系统转接。转出的全部毕业生党员需在组工系统上转出,通过批量导入方式进行操作。党员缴纳3月党费后统一进行转出操作。
(三)具体工作与时间安排
1.党员填报信息。毕业生党员向接收单位询问:①接收组织关系的支部名称(即介绍信中的“去向”)所在上级党组织准确名称(即介绍信抬头);②通过线上转接系统接收的支部名称(需与全国库系统完全一致);③省外通过线上转接的是否还需纸质介绍信。填写信息汇总表。
3月20日前以支部为单位统一上报《航空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表》(附件1)
2.核查个人信息。3月27日下发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表。4月1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将本人核实签字的党员信息表交至组织员张鸾老师(A18-516办公室)。
3.档案检查移交寄出。离校前支部组织检查毕业生党员档案,并移交毕业生辅导员和人事档案一同寄送。
若毕业生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党支部、学院党委反馈情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党委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