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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1来源:航空学院点击:482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学院在2024年6月11日17点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设”)后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强化组织管理,加强对进度落后学生、第三批次进入毕设学生的关心和指导,确保省级优秀毕设培育项目的论文完成质量。督促学生做好毕设各项材料的网上提交和打印装订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高质量地完成毕设,保证毕设管理系统中学生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毕设材料归档要求详见附件1。

二、学院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开展毕设抄袭检测工作。2024届本科生均参加抄袭检测,由指导教师确认检测并审核是否通过,检测方案及要求由各学院确定,并经督导组审核。

三、学院及指导教师应指导督促学生完成毕设论文的撰写工作。毕设团队应有团队毕设总论文和各成员的个人毕设论文,团队毕设总论文要求10000字以上,且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毕设论文撰写规范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学院应保证毕设管理系统中学生毕设电子材料的完整性。毕设材料中涉及师生的签名,可使用经本人授权的电子签名图片,也可打印纸质材料后手写签名。(系统电子签名启用方法:毕设管理系统导航栏“用户设置”——“个人信息维护”——“电子签名”——“启用”——上传手写签名图片)

五、《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附件4)需在本人授权后使用毕设管理系统的电子签名,或由学生本人及指导教师亲笔手写签名,注明日期,不得留空。

六、学院应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前材料准备、答辩后材料归档等事项。跨学院毕设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答辩,校外毕设学生应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答辩。上述事项学院应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七、学院可采取以下形式组织答辩:

1.评优答辩组:经学生申请、指导教师推荐获得参加评优答辩资格的学生,和各学院省级优秀毕设培育项目的学生,学院应组织其参加评优答辩组答辩,答辩组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视具体情况制定评优规则和最低成绩要求。

2.普通答辩组:不参加评优答辩的学生,学院可组织进入普通答辩组进行答辩。

3.公开答辩组:无论是否参加评优答辩,任何学生都可以进入学院公开答辩组进行答辩,学生名单由学院确定。


八、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设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学院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校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20%,“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不低于20%)。最终评定毕设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附件5)。

九、学院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设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设。

十、学院在本科毕设工作结束后,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要求”做好本院的工作总结,并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十一、具体时间安排:

1.5月13日前,学院提交《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方案》(附件8)。

2.5月22日前,学院组织所有学生完成毕设材料的网上提交和毕设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提交《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报告》(附件9),教务处将抽查论文抄袭检测情况,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规避检测等不端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毕设答辩资格。

3.5月23日,公布外审抽检学生名单;5月24日12:00,外审论文等相关材料提交截止,学校组织将外审论文送出,逾期未提交外审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学生,按校外评审不合格处理;学院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完成毕设答辩的分组以及本院答辩的安排工作。

4.5月30日,公布外审抽检结果。外审不合格的论文,学院应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做重大修改,延期不少于1个月答辩。

5.6月11日前,学院应组织完成毕设答辩工作,完成毕设成绩公示;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和评语须在6月11日17点前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否则将影响学院成绩评定和学位审核工作;

未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学生,可参加延期答辩,延期答辩应在第一轮答辩结束至少 1 个月后组织;第一轮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参加二次答辩,答辩时间间隔不少于一个月。

学院完成学生毕设成绩的评定工作,公示结束后,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审核上报工作,并组织答辩通过的学生进行毕设材料的打印、装订和归档。同时,学院应完成校级优秀毕设个人和优秀毕设团队的推荐上报工作。

6.7月1日前,完成校级优秀毕设的评审和省级优秀毕设的遴选推荐工作。

7. 8月31日前,学院完成本届毕设延期答辩、二次答辩等工作,未通过的学生应重做毕设。

8.9月30日前,学院上传《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材料提交及归档要求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模板

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附件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附件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附件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

附件8: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方案

附件9: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报告

附件汇总.rar

教务处

2024年5月9日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材料提交及归档要求.rar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2024年修订).pdf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模板-2024.docx

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使用授权声明.docx

附件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doc

附件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8.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方案.doc

附件9.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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