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教材建设是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保障。为服务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全面提高学校教材建设质量,根据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启动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将被认定为中期检查合格:
1.新编教材完成全部样稿,修订教材完成修订稿;
2.原则上学院已组织完成教材出版申请审定程序;
3.教材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已将教材新编样稿或修订稿提交出版社;
4.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可在中期检查时申请提前结题。如立项时申报为“新形态教材”的,须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新形态教材(含数字教材)作为结题形式,否则不予结题。
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停止经费支持。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应以立项任务书中的建设内容为依据,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全面梳理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学院组织不少于三人的专家组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完成以下材料的填报与收集:
1.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3.新编教材全部样稿或修订教材修订稿(提前结题的项目请提交正式出版后的样书)。
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7日(周五)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课程与教材中心或师生服务大厅6号教务处窗口。
请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和督促各立项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工作联系人:许青 孙冬 联系电话:84895881
附件2: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3:2023年学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