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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停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7来源:航空学院点击:336

各学院:

本学期停课考试将于202471-5日在明故宫、将军路、天目湖校区进行,具体课程及考试安排请于669时后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

现将试卷送印、监考安排等考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送印、领取工作

1.请课程负责教师按以下两种情况至教务处考试中心送印、领取试卷:

1)南京两校区的课程,以及天目湖校区自行运送试卷的课程:提前7个工作日及以上送印试卷,提前1个工作日核对、领取试卷。

2)天目湖校区需集中运送试卷的课程:提前10个工作日及以上送印试卷,提前3个工作日核对、封装试卷,办理运送手续,考试当天凭取件码从智能试卷柜中取出试卷。

2.送印所需材料

1)以下材料可自行打印,亦可至考试中心现场打印:①送印单;②学生签到表;③试卷贴。

2)试卷材料须自行打印,按时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①AB卷及其评分标准,纸质版(试卷单面打印)和电子版;②命题审批表,须评卷人与系主任签字。

3.送印地点

明故宫校区:科学馆319室;

将军路校区:行政楼216室。

二、考务相关工作

请学院务必做好监考、巡考委派以及通知相关工作,特别要加强监考人员和学生考试纪律的要求,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1.请学院按照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数量要求,于2024619日前完成监考委派工作,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考巡考管理规定》安排监考人员,并做好院级巡视检查工作。

2.监考人员安排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换。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前3天向学院进行书面申请;学院审批后,须及时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报备监考调整情况。

3.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考巡考管理规定》、监考工作流程等,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监考规范执行。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监考人员不履行职责行为等,学院要及时上报,由学校统一处理。

5.考试地点设在明故宫校区7号楼,将军路西区1号楼、2号楼、4号楼,天目湖校区巡天楼、牧星楼,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内设监控设备,考试期间将实施全程录像。

6.请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通知学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做好考试纪律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教务处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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