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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4 年优秀青年学者出国(境)短访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7-05来源:航空学院点击:213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学校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持续提升国际化办学能力,加速打造世界一流人才高地,高质量赋能学校“双一流”建设与内涵式发展,现组织开展 2024年优秀青年学者出国(境)短访计划(以下简称“短访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1.本计划支持优秀青年学者围绕学校学科发展,积极拓展学科及其学术团队的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建立与国外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长效合作机制,以高质量提升我校全球影响力。

2.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学素养;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申报当年11日);

3)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式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4)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出访国家(地区)语言沟通能力;

5)须在 2024 12 31日前出访,完成1-3个月境外学术交流活动。

3.学院限推荐1人。具体选派要求如下:

1)学院将从国际化发展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出发,切实围绕学科建设发展目标,结合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实际需要,确定推荐人选。

2)短访单位应为国(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研修学科应为该单位的优势学科或专业,导师应为知名学者。

4.申请人须推动与访问单位在以下方面的合作,并在归国一年内完成两项及以上内容:

1)签署正式校级合作协议1份,包括但不限于校级合作框架协议,校级学生交流交换协议、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协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协议,校级科研合作平台(如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协议等;

2)推动并促成1次不少于8人的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层面交流交换项目;

3)强化教学和科研资源交流共享,引聘 1个海外学术团队(不少于2人)来校讲学交流;

4)与海外学术团队共同拟定联合研究课题,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联合申请1项省部级及以上国际交流合作研究项目;

5)积极推荐1名及以上海外优秀人才申报各类人才工程项目或引荐高层次人才全职回国工作。

5.申请人在访问期间,原则上须每个月与学校国际合作处、所在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1次阶段性线上工作交流会。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学校拟资助支持10位优秀青年学者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访问交流,资助一次经济舱国际/中国港澳台往返机票和境外相关费用,国外资助标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 号),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考同级别地区标准执行。

2.由学校资助的2024年优秀青年学者短访计划,学校预发生活资助的90%、支付办理签证以及一次性往返机票的费用。短访回国后,按照要求提交总结材料,考核合格后补发出国生活补助的10%

三、申报及考核要求

1.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青年学者短访计划申请书》,并于72017:00 前将电子版(需有个人电子签名)对方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发送至ysx@nuaa.edu.cn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颜士轩 84895965 (航空学院)

         单 晶 84895712  刘文龙 18602552728(国合处)

附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青年学者短访计划申请书.doc

国际化与人才引进办公室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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