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营造优良的教学质量文化氛围,根据《本科教学规范检查实施办法》,现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期末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八周至十九周,即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5日。
二、检查范围
1.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过程性考核执行情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基层教学组织运行情况、教学档案存档情况等。
2.加强本科毕设(论文)工作,覆盖所有班级,检查答辩组织情况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3.课程考核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课程考核规范要求落实情况、试卷批阅及存档规范情况等。
4.本学期设定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学期总结等。
三、工作要求
1.期末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务求实效。
2.自查采用考场巡视、查阅有关教学记录和教学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3.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总结与研讨,促进教师进行教学总结与反思。
4.各教学单位应扎实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妥善留存检查材料及结果,及时总结并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发中心。
5.期末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起到重要作用。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应积极配合,切实把教学质量的提升有效落实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6.各教学单位结合检查情况,围绕问题、整改和经验做法等形成1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于7月19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教发中心评估办邮箱:pgb@nuaa.edu.cn。
工作联系人:刘满让,电话:84893515。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