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 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 推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院拟面向长空学院2024级本科生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特色班,现将具体选拔办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发展的需求,系统改革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将参与计划的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模式
结合航空、航天办学特色,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借力联合优势企业,实行校企共建实习基地,重点提供工程训练、工程实习机会,突出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工程创新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表 1 航空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特色班
学院 | 专业名称 | 级别 | 选拔人数 |
航空学院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国家级 | 38 |
三、选拔工作实施
1.选拔原则
客观、公平和公正地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潜质和创新能力,判断其发展方向,选拔符合“卓越”班培养目标的学生。
2.选拔对象及人数
长空学院2024级本科生,择优选拔不超过38人。
3.选拔条件
报名学生热爱航空航天专业,且当前平均学分绩点在3.2(含3.2)以上。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可适当放宽绩点。
报名学生应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立志从事工程实践工作,具有活跃思维、创新意识和主动实践意识,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参加过研究性社会实践活动,或获得过国家级竞赛奖项,或拥有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4.选拔程序
(1)航空学院进行卓越计划介绍和宣传工作;
(2)长空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3)长空学院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4)根据学生申报意向和报名条件,学院综合学生的第一学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已修主要必修课程成绩以及学生主要竞赛获奖情况)进行排序,并按照拟招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60名左右的面试人员名单;
(5)航空学院负责统一组织面试;
(6)公布选拔结果并通知学生,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7)公示结束后,将卓越计划选拔结果上报学校审核。
四、飞设“卓越班”有关规定
1.实行考核与退出机制
卓越班学生按照“卓越计划”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实行学年考核制,具体要求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卓越班”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文件执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卓越班。
2.学术导师制
卓越班实施学术导师制。优先为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学生配备学术导师和企业导师,进入导师工程研究团队。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全部配备学术导师。
3.卓越班学生评优评奖指标单列,重点支持卓越班学生开展创新实践工程项目,提高国家级与省级项目比例。
4.符合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卓越计划”学生,学校将同时颁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证书。
未尽事宜,由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五、时间安排:
1.4月18日前,学院组织选拔宣传和动员;
2.5月9日前,完成选拔工作,确定卓越计划选拔结果,名单进行公示;
3.5月15日前,将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公布最终结果。
附件1: 2024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卓越计划)培养方案.docx
附件2: 航空学院2024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卓越计划”管理办法.docx
附件3: 2024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卓越计划)校外培养方案.docx
航空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