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本年度第三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10月21日前召开。为确保学位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请需要在本次学位会讨论学位的研究生于10月13日前答辩,并将归档材料和学位论文交到学院教学办(18-503)。
请相互转告。
航空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