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准确识别、判断科研项目中的安全风险,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科研项目立项前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横向、纵向、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所有科研项目,在立项前,均需开展立项前风险评估,如存在风险须填写《科研项目立项前风险审批表》(以下简称风险审批表)。
二、风险审批表的有关项目信息由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项目可能的涉危因素、危险点识别、以及是否存在指导思想、政治立场问题及应对措施等,风险审批表随合同审批表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时打印输出。
三、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风险审批表。如涉及安全风险因素,还应审查相关应对措施是否有效、完整,给出明确审批意见,并将项目安全管理与立项启动同时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四、所在单位审批完成后,理工类科研项目风险审批表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资处)、人文社科类在党委宣传部备案,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根据项目备案信息,做好项目后续的监督管理。无风险因素的项目不需提交风险审批表,亦不需备案。
五、项目负责人须将备案后的风险审批表随合同审批表或立项任务书交科研院,方能开始项目合同或任务书盖章等程序。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科研项目立项前风险审批表
科研院 国资处 宣传部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