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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8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点击:22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单位请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做好评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基本要求 
1.规范程序,公开公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采用校外专家评议、申报材料公开、答辩过程开放、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2.严格标准,突出业绩。学校以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高教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中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侧重考察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五年的业绩,在同等条件下主持国家级项目者优先。
3.对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教师,予以破格晋升。破格遵循业绩导向、学术评价、注重潜力的原则。
二、评审依据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校人字〔2003〕41号)、《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校人字〔2005〕3号)、《关于专门从事国防武器装备型号研制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校人字〔2005〕62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评审补充规定》(校人字〔2008〕27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新职称文件中的业务条件作为评审导向。
三、评审权限 
1.基层单位评审: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其中,学校机关党委负责学院(基层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学校机关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学生处负责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辅导员的评审。
2.学科组评审:学校人事处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组评审工作,评议学科相近的被推荐人并择优推荐。其中,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组织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科组评审工作。
3.高评委评审:学校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评委评审工作,负责全校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
4.医疗卫生、编辑出版、图书档案、会计统计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历及申报材料要求
1.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博士点学科申报人员,申报高校教师或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他学科申报人员申报高校教师或科学研究、型号研制系列正高级职称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工程技术和实验技术等系列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如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或撤销其任职资格;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材料公开,强化公示环节,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须集中公示,公示时间和地点需对外公开,接受教师监督。
五、关于“代表作” 
1.送审原则:实行基层单位先行推荐评审,再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的原则。
2.送审单位:实施校外专家评议机制,申报人的“代表作”将送往所在学科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或中科院相关院所进行评议。
3.送审数量:正常申报正高职称送5位校外专家评议、副高职称送3位校外专家评议;破格申报正高职称送7位校外专家评议、副高送5位校外专家评议。
4.送审结果及有效期:如有2名及以上校外同行专家认为被推荐人学术水平“未达到”任职条件,则不进入“学科组”评议;2015年论文送审已通过且“代表作”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016年可不予送审。如2016年选择再次送审,则视同放弃2015年送审结果,只能认定2016年送审结果。 
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仍采用基层单位推荐、学科组评审、高评委评定的程序。
(一)基层单位评审 
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人需按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基层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材料公示,评委遴选。各单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天;基层单位成立由9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推荐评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评委名单报人事处批准。
3.推荐评审,结果公示。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应向基层评审组介绍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工作业绩,并接受评审组专家的问询。基层评审答辩环节面向本单位教师开放,在学校指标范围内,基层单位严格排序推荐,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二)学科组评审
1.资格审核小组会议。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对被推荐人基本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召开资格审核小组会议,对基层单位上报被推荐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定。
2.同行专家通讯评议。被推荐人提交《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代表作等送审材料,基层单位收齐后上交人事处,人事处将在纪委监督下以保密的方式开展同行专家通信评议工作。
3.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学校成立由13名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校学科组进行评审。申报正高级职称的被推荐人员向学科组介绍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工作业绩,并接受学科组专家的问询,评审答辩环节面向本校教师开放。被推荐人所获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且在指标范围内为有效。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高评委进行评定。
(三)高评委评审
学校高评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推荐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表决,被推荐人获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即取得任职资格。
(四)评定结果公布
根据高评委评定结果,人事处行文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和取得任职资格时间。
七、关于青年教师破格晋升教授 
对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可破格申报教授。 
破格申报教授条件主要为: 
1.具有博士学位; 
2.自然科学领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科学领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副教授经历,或获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1年以上博士后或科研工作经历; 
4.注重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近五年的突出业绩,申报人的业绩要明显高于正常评审条件。
3月16日发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 
3月22日,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到学院党政办; 
3月25日,人事处确定各单位有效申报人数并下达指标; 
4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评审,并将被推荐人相关材料(含同行专家评议材料)报送人事处;
5月15日前,校学科评议组完成评审工作; 
5月29日前,学校召开高评委评审会议。 
九、其他 
1.中级职称评审安排在6月进行,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于10月进行。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400元/人,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400元/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200元/人。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申报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下载。 
 
 
专业技术评审表部分内容填写请参照模板样式
 
一、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填写指南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课题认定填写指南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下载 
三、汇总表下载  
四、代表作送审相关表格下载  
  
                         人事处
2016
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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