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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9来源:航空学院点击:213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计划要求,学校启动202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 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3.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4. 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备注:录取通知书/邀请函上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48月;同时,入学时间均不晚于20251231日)。

三、 派出渠道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注:根据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关工作调整,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均调整为国外合作项目并正常执行。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需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进行申请。

四、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拟好意件初稿)及附件2汇总表,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于2024510日前提交至ysx@nuaa.edu.cn邮箱。(注: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只需提供电子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

2. 学院推荐上报院内拟推荐人员材料学院于515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前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3. 申请人网上报名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从北京时间5100时开始,截至北京时间53124时。

4. 学校评审和推荐上报名单公示。

5. 学校网申受理学校将于620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6.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与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7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 申报材料提交说明申报材料提交清单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提交后恕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请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逾期不再受理。相关附件见附件1(注:附件内的申请表格用于预填写、提前熟悉申报内容,具体申请表见留学基金委)。

六、 注意事项

1. 根据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原则上不予以变更。

2. 请拟申请赴美高校留学的师生特别注意,由于我校部分学科领域被美国列入敏感单位专业清单,请申请前与国外合作导师做好前期沟通,避免签证拒签。另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国际环境等影响,不适宜前往留学,请同学们申请时谨慎考虑,必要时可咨询相应负责老师。

3.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4. 有意申报相关国际化培养项目的同学可加QQ群:722355718

联系人:朱老师:84892491/52118395(研究生院)

    颜老师:84895965

附件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报清单及提交要求.zip

附件2: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印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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